教务处〔2015〕46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本科专业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湘教通〔2015〕296号)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5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部)依据学校建设规划,按照需求导向、条件保障、规模适度、持续建设原则,有目标、有步骤设置和调整专业。
2.要对拟新增专业进行充分科学论证,对社会的人才需求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和全面分析,对增设专业的办学条件特别是师资条件做好保障准备,确保新增专业有必需的办学条件和稳定的社会需求。
3.请有意向进行新专业申报和调整的学院(部)于7月7日之前将“专业设置和调整意向表”(见附件1)报送到教务处评建中心,逾期不予受理。电话:88458135,邮箱:gjyjs2013@126.com。
附件1:湖南中医药大学新专业申报和调整意向表
附件2: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教 务 处
2015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