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5〕9号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5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已立项项目结题工作
1、结题范围:2012年立项的项目。
2、结题要求: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
二、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普通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二)申报方式
采取学校限额申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确定立项项目。独立学院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必须由独立学院的学生承担,由学校统一把关申报。
(三)申报和审核要求
1、学生根据《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认真填写《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计划项目应能够在学生毕业前完成,毕业年级学生不参与申报今年的项目计划。已有省级及以上项目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①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②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④已承担过项目重复申报的;⑤项目参与人为研究生的。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对以往年度项目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好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见附件),并附2014年取得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申报表、项目汇总表、结题报告、结题登记表、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材料、成果统计表各2份,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一并于2015年4月30日前报送到教务处评建中心,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卓海燕;联系电话:88458135;电子邮箱:gjyjs2013@126.com 。
附件:1. 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
2. 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
3.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
4.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5.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登记表
6.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实验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
教 务 处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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