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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0年06月15日 09:32  点击:[]

各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湖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管理,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7年及以前立项的省级、国家级项目要求必须进行结题验收;2018年度、2019年度立项的省级、国家级项目如提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鼓励项目提前进行结题。

二、结题要求

1.结题材料要求:

项目责人必须在毕业前、执行期限内,完成立项项目的研究,达到预期目标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并附上研究报告、论文、设计、专利等相关支撑材料。

2、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及《湖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3)。

2)以项目指导老师所在单位统一收集“结题材料”,学院负责人收集材料并填写《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6月26日前,各学院负责人将结题报告书及附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的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的成果统计表(见附件4),交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二办218办公室)(逾期不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学校将终止该项目),电子稿由学院统一发送至邮箱hnucmcxcy@163.com(邮件标题为“学院+大创项目结题材料”);项目负责人同时在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官网上填报相应的数据。

3)学校统一组织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审核验收。

4)结题验收合格并上网公布,教育厅随机抽查。

三、注意事项

1.对不能按计划实施的项目,或需延迟结题的项目,请相关负责人提交书面说明或申请、指导老师签署意见,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章后交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二办218办公室)。

2.校级项目结题另行通知,学校2019年以后(含2019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都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及《湖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单位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学校管理办法认真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按时报送结题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联系人:何运生,联系电话:88458992。

                                         

                                                                        教务处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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