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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3年05月06日 20:23  点击:[]

各学院、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结合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实际情况,为传承发扬中医药事业、助推“双一流”建设、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以及我省“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与管理,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湖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学校拟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一)项目培育

学校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坚持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学生进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与实践,在此基础上,推荐优秀学生团队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团队,报名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

(二)项目类型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1.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项目类别

分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以及我省“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由学生申报,仅针对学校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申报项目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并结题。(建议参与项目申报的学生为大一、大二、大三的普通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五年制可适当放宽至大四

(2)毕业年级学生和目前作为在研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的学生不得申报

(3)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

4每位学生在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参与1个项目。

2.项目指导老师要求

(1)每个项目团队1-2名指导老师,指导项目开展与实施。

(2)每个指导老师在同一学年最多指导1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指导老师不得指导新项目是否结题以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颁发的结题证书为准

申报项目与学生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或为教师科研、教研项目(及其子项目)等情况不予立项。

(四)申报程序

学生团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指导老师推荐,并签署意见,学生团队提交材料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单位;学院单位组织遴选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审查项目负责人、成员、指导老师以及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并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于526日17:00将推荐项目申请书、学院单位)申报汇总表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由学院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cxcy@hnucm.edu.cn邮件标题及附件以“学院单位+大创项目申报材料”命名,项目申报书以项目名称命名并按照申报汇总表的顺序进行统一排序

(五)项目立项

1.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学院单位推荐的项目,统一组织评审,确定立项资助项目,择优遴选推荐参评省级项目,其他为校级项目(分为立项资助和立项不资助项目)

2.遴选推报的项目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分配学生项目账号进行网上申报;立项项目按照学校管理办法规定予以相应的经费资助

3.各学院单位申报指标不设限制,鼓励学生积极申报。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后期将组织相关的申报宣讲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单位按照学校管理办法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严格审核学生申报、教师指导资格,积极发动学生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二、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及以前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要求必须进行结题验收。

(二)结题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毕业前、研究期限内,完成立项项目的研究,达到预期目标,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5),并附上研究报告、论文、设计、专利等相关支撑材料。

(三)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湖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6)及《湖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明细表》(见附件7)。

(2)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单位)统一收集结题材料。52617:00,各学院单位负责人将结题报告书结题成果(如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结题汇总表、结题成果明细表等结题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逾期不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学校将撤销该项目,结题材料的电子由学院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cxcy@hnucm.edu.cn邮件标题“学院单位+大创项目结题材料”命名项目负责人在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官网上填报相应的数据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项目团队按照申报书中工作进度安排合理地推进项目研究,并按要求将项目经费使用完毕,原则上不允许延迟结题。

2.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都必须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及《湖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执行结题。

3.请各学院(单位)按照学校管理办法、申报预期成果等认真做好项目结题验收的审核工作,按时报送结题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联系人:祖冰畴、何运生;联系电话:88458930。

 

附件:

1.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

4.湖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6.湖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7.湖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明细表

8.湖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3年5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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