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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湖南省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年04月08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部门: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15上半年“湖南省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已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教育决策咨询服务研究成果。围绕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开展教育发展规划、教育制度、地方性教育法规政策、教育管理体制与办学体制研究,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冰点问题的研究。

2.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研究成果。有关高教、基教、职教、幼教、特教、成教,以及民办教育、电化教育、社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

3.区域教育和学校发展研究成果。关于地方和学校发展战略、学校管理、学校特色、校园文化、校本教研、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基地建设、学校与社区的研究。

4.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关于素质教育、新课程改革、教材教法、学法指导、学科实验、实习实训、教学考核与评价、教学经验、班主任工作等的研究。

二、参评成果形式与要求

1.参评成果形式包括:科研论文、调研报告、课题报告、教学设计、教学案例、说课稿、教育教学随笔等。

2.论点鲜明,文字精练,理论联系实际。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每篇以25007000字为宜。

3.参评成果文题下依次标明邮编、详细单位名称、姓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手机)等,用A4纸小4号字打印。

4.每篇收参评费60元。参评成果不退,请自留副本。(需要保存《获奖成果通报》的,加收工本费、邮寄费30元并请汇款时注明)。

三、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部门将本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见附件),于2015514前报到教务处评建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卓海燕,联系电话:88458135

邮箱地址:gjyjs2013@126.com

教务处

201548

附件:

2015年 “湖南省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学院名称: 学院负责人: 填表人:

序号

成果名称

主要完成人员

职务

职称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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