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遴选“中药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子项目负责人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性质及总体要求
中药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工作由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要求坚持继承与发扬并重,以社会需求和中药高等教育的现实与发展为指导,具有科学性、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
二、研究工作内容(见附件)
三、研究工作资助与遴选程序(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工作自2015年4月7日至5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5月8日前请将申报材料(一式8份)、申报汇总表及相应电子档报送至教务处评建中心。
2.中药学类专业教指委建立工作QQ群“中药学类专业交流平台”,群号:194483557。
联系人:卓海燕 电话:88458135
邮箱:gjyjs2013@126.com
附件:《关于遴选“中药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子项目负责人的通知》
教务处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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