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6〕11号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6〕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立项项目结题工作
(一)结题范围:2013年立项的项目。
(二)结题要求: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
二、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普通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二)申报方式
采取学校限额申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确定立项项目。独立学院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必须由独立学院的学生承担,由学校统一把关申报。
(三)申报和审核要求
1.根据《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拟申报学生认真填写《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计划项目应能够在学生毕业前完成,毕业年级学生不参与申报今年的项目计划。已有省级及以上项目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①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②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④已承担过项目重复申报的;⑤项目参与人为研究生的。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对以往年度项目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好《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见附件),并附2015年取得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申报表、项目汇总表、结题报告、结题登记表、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材料、成果统计表各2份,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一并于2016年3月25日前报送到教务处评建中心,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卓海燕;联系电话:88458135;电子邮箱:gjyjs2013@126.com。
附件:1.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
2.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
3.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
4.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5.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登记表
6.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实验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