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6〕3号
各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51号)文件,2016年度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题选题应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着眼“十三五”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以《课题指南》确定的选题为本年度重点研究领域和方向,体现《课题指南》引导选题和课题组自主选题双轮驱动,做到应用对策与基础理论研究相结合、教育问题与湖南教育特色研究相结合、应急性现实问题与宏观战略问题研究相结合,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2. 2016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省重大招标课题(或省重大委托课题)、省重点资助课题、省一般资助课题、省青年专项资助课题和省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重点资助课题申请者原则上须依据《课题指南》所提出的优先关注选题领域和方向,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其他类别课题不设具体指南,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兴趣和特长,自主确定研究题目。
3.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一经发现予以取消。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主持人再次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注意事项
1.课题全部通过网上申报(在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网上课题申报系统中填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申报汇总表》)均可从“湖南教育科学规划网”下载,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
2.课题集中受理网上申报时间:2016年4月5—7日。请申报者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将《课题申请评审书》通过申报系统上传。
3.请各单位将《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稿2份)、汇总表(纸质稿1份)以及相应的电子稿于2016年4月5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评建中心,逾期不予受理。评建中心不受理个人申报。电话:88458135;邮箱:280733293@qq.com; 联系人:卓海燕。
附件:《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51号)
教务处
2016年2月15日